屏東里港發生小貨車與機車因為要切換車道,引起糾紛,結果小貨車駕駛一下車就拿個一支棍棒揮舞,甚至還打到騎士手臂,雙方起爭執,警方獲報到場處理,貨車駕駛雖然立刻將球棒收起來,但還是觸犯了傷害妨害自由等罪。
受害者vs.員警vs.嫌犯:「他拿球棒打我!xxx不會騎摩托車啦!xxx,衝了就過來了,不會看車嗎?有撞到嗎?沒有啊!他停下來看我是在看什麼?好啦好啦!現在是在瞄什麼?」
兩人各說各話,員警只好把兩人拉開,分別詢問!
受害者vs.員警:「他從那邊切出來差點撞到我,所以你是騎在他後面?對!他有做什麼動作嗎?他拿球棒打我!打你哪邊?這裡啊!你要不要叫救護車?不用啊,我等一下去醫院就好了。結果這隻手斷掉了!」
衝突是發生在4日上午11點多,21歲的汽車駕駛疑似要右切,差點撞上直行的機車,兩人因此起爭執,沒想到,駕駛卻暴力相向!
目擊民眾:「(駕駛)就先叫囂,拿類似木棍的東西然後動手,打那男生的左手臂,打完之後東西就放回車上。」
結果,26歲的騎士左側上臂挫傷。
九如派出所長王碩賢:「汽車駕駛持球棒攻擊騎士,致其手臂受傷,警方立即逮捕汽車駕駛。」
駕駛不僅持球棒攻擊,也辱罵三字經,警方已經將他依傷害、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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