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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科男持刀殺情敵再縱火燒車 南檢聲請羈押禁見

記者 劉蕙瑀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2/29 17:49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29 17:49
南科男殺情敵再縱火燒車,南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
南科男殺情敵再縱火燒車,南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

台南南部科學園區今(29)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火燒車意外,警消到場撲滅火勢後,發現一具男焦屍,警方調查,死者慘遭情敵持水果刀殺害,再連人帶車遭縱火燒毀。而今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完畢,發現死者葉男背部有一處刀傷,身上則有大面積燒灼傷,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嫌犯洪姓男子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南科男殺情敵再縱火燒車,南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圖/讀者提供)

 
據了解,洪姓兇嫌(30歲)長相斯文、身材瘦高,和死者葉姓男子(37歲)都是知名面板大廠的作業員,兩人疑似因為感情糾紛談判破裂,洪嫌不滿同部門的前女友和葉男交往,得知葉男今日加班到凌晨4時30分許,便騎車在環西一路與環東一路口埋伏、堵人,隨後兩人發生口角,引爆肢體衝突。

更多新聞:好狠!非單純「火燒車」 他遭情敵砍死再縱火燒屍

未料,洪嫌竟拿水果刀往葉男身上一刺,葉男倒臥路口,洪嫌再載他至迎曦湖畔停車場,過程中因行車不穩擦撞電線桿,洪嫌看見機車漏油,就點火焚燒死者及機車,作案手段相當兇殘。

 
「火燒車」現場,警消驚見一具男焦屍。(圖/讀者提供)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洪姓被告涉犯殺人罪嫌重大,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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