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女慣竊,一個月內連續偷了超商、藥妝店和服飾店,從衣服襪子行動電源,什麼都偷,甚至作案時都會自備環保袋,把想偷的東西通通裝到裡頭,裝好裝滿再離開,被員警逮捕時,袋子裡全是她偷來的戰利品,她還反問員警,那我現在去付錢,可以嗎?
偷服飾店還不夠,幾天後女子一樣戴著安全帽,走進連鎖藥妝店,這個也拿,那個也拿,手上三個提袋,上門前扁扁的,離開時裝得都鼓起來的,走到門口無視防盜門,直接走了出去。
女竊賊vs.員警:「妳過來妳過來,妳過來一下,妳過來一下。」
警方在市場店家找到這名女子,還有那三大袋戰利品,原封不動還在她手上。
女竊賊vs.員警:「(那我付清的話可不可以),沒有辦法啦,沒有這個付清沒有用,妳上上下下不知道偷幾件了,我們是做兩天的虧損啊,我們找兩天監視器了。」
知道偷東西被發現,她還反問,我現在回去付錢不行嗎?當然不行。
花蓮分局軒轅派出所長林子揚:「發現三大袋裡面都是全新商品,也有發現是日前受理報案的贓物。」
警方表示,這名蘇姓女子光是12月份就在花蓮犯下9起竊盜案,偷過服飾店、超商、藥妝店等等,每次都一樣戴著安全帽,自備環保袋裝好裝滿,因為偷完藥妝店又去市場逛街時,被第一間下手的服飾店員工認出來,報警抓人,當場人贓俱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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