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去年依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立委趙正宇。趙正宇被控收賄部分獲不起訴。高檢署發回續查,台北地檢署今天仍為不起訴處分。
北檢偵辦立委涉收賄案期間,搜索趙正宇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住處時,當場查獲現金新台幣920萬元。檢調追查,趙正宇有170萬元的來源不明財產。檢方另查出,趙正宇涉嫌逃漏個人綜合所得稅68萬2140元。
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嫌營造老闆趙正宇運用立委職權,施壓營建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將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段硫磺子坪小段某地號等土地劃出國家公園管制區的假象,取信陳姓業者等人,而向陳男等人詐得1100萬元。
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趙正宇,依刑法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起訴林家騏。趙正宇、林家騏被控收賄部分,北檢認為事證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北檢將趙、林不起訴部分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檢察官續行偵辦後,今天再度將2人不起訴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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