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年僅20歲的陳姓女子,與同夥17歲曾女,自稱為天道盟太陽會的成員,兩人在臉書亂槍打鳥,設局誘騙2名男網友至租屋處進行「人與人的連結」,待兩人脫到僅剩內衣褲時,同夥便衝入屋內,以遭性侵未遂、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為由,強行脫光男子衣物,以鐵棍、球棒將被害人打得全身是傷,並逼迫黃男與林男各自簽下60萬、500萬元本票。警方於18日將陳女等11人拘提到案,依恐嚇、組織犯罪等罪名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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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9日,陳女用臉書私訊一名在新竹從事服務業的26歲黃姓男子,約對方到台中玩,設局約黃男到太平區某租屋處,正當兩人要發生性關係時,同夥趕緊闖入屋內,以遭性侵未遂、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為由,利用繩索將黃男綑綁一天一夜,期間脫光他的衣物、頭戴安全帽,施以凌虐、毆打、恐嚇,並逼迫黃姓被害人簽下新台幣60萬元本票後,才放人離開。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接獲情資後,與台中市太平分局、雲林縣北港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逐一釐清,鎖定該集團包括陳女、黃男共9人,另外包括2名少年,分別於11月10日、11日、16日在台中、台南拘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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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明,陳女等人活動地區為台中太平區、大里區、烏日區、北屯區等,並以天道盟太陽會名義對網路認識的宅男借勢借端,巧立名目,以綁人、凌虐、拘禁、毆打等手段,強迫被害人簽立本票,事後再糾眾催討款項,受害民眾敢怒不敢言,甚至被迫搬離住處。另外,還有一段小插曲,警方從被害人那邊得知陳女臉書,一看照片是名長髮正妹,但拘提到人時,跟照片完全長的不一樣,警方也驚呼真的是「照騙」。
中打偵六大隊第一隊於18日逮捕陳女、黃男等11人到案,查扣犯罪用手機2支、鐵棍2支等贓證物,詢後將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罪、妨害自由罪、恐嚇取財罪移送台中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分別以3萬至15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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