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連鎖眼鏡店上光眼鏡,近來各分店都掛上捐出每月營餘15%給鄰近小學,當貧困學童午餐費的廣告帆布,但不少學校都說沒收到捐款,還有分店聲明捐款的學校,名字完全錯誤,消保官認為,如果業者假公益之名行促銷之實,違反公平交易法。
眼鏡行門口巨幅廣告,寫著本店發願每月盈餘15%將捐給小學,做為貧困學童午餐費,景氣不好,業者自己勒緊褲帶做公益廣受好評,但不少學校根本沒有收到捐款。
消保官認為,眼鏡行廣告指名捐給鄰近的忠明國小,但校名「忠明」兩字完全錯誤,另一家分店指明捐給黎明國小,也寫成「黎民」國小,有誤導消費者之嫌,疑似是以公益之名行促銷之實。
消保官洪誌宏:「業者有這樣一個廣告行為,卻沒有依照廣告內容去做的話,可能會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
眼鏡行解釋印刷錯誤會立刻更正,並拿出捐款收據自清,但捐款日期是今天上午,而捐款學校也不是廣告上點明的「忠明國小」。記者:「可是『忠明』國小沒收到捐款?」業者:「啊中民國小,就沒有這間中民國小,因為他是印刷錯誤啊。」
大仁國小總務主任陳素貞:「捐了2000,在這邊。」記者:「早上臨時來給的?之前都沒說要固定認捐嗎?」陳素貞:「沒有。」
業者說,國內有170家連鎖店盈餘不同,改統一捐2000元給鄰近學校,但善心捐款變成商業廣告,相關單位將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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