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29日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上一間日式餐廳,發生傷害案件。一名陳姓餐廳股東,喝了酒之後和另一名鴻姓股東發生爭執,陳男當場拿起料理刀自殘,鴻男誤為對方要攻擊,便持板凳反擊,2人爆發嚴重扭打。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指控鴻男的父親為某政黨重要人物,警方疑未按照辦案程序走,僅以傷害將人送辦,而不是殺人未遂或重傷害等重罪。對此警方表示已依規定受理,絕無推諉案件,但案件證明單確實疏漏交付,已通知被害人補發,後續警方也會針對疏失部分懲處。
據了解,被控訴傷人的鴻姓股東疑似為現任監察委員鴻義章兒子,鴻男出資擔任餐廳負責人,而陳姓男子同為餐廳股東,平時擔任內場工作,上個月29日凌晨5時許,陳男與鴻男皆有喝酒,陳男認為對方薪水給的太少,還常常帶朋友來店哩吃喝,卻沒有把帳單算清楚,為此爆發口角爭持,陳男氣得拿出一把料理刀,鴻男見狀便問他「你現在是要砍我嗎?」陳男回「我砍自己可以了吧」,隨即就在手傷劃出兩道傷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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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時還有客人在餐廳內用餐,鴻男擔心對方會傷及自己或他人,趕緊上前去奪刀,結果雙方發生嚴重的肢體衝突,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警方獲報到場時,2人已經沒有打架情事,員警立即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而在場的4名客人也配合警方調查,到派出所製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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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卻有網友在臉書上PO文寫下,「鴻姓被告那邊的父親是某政黨的重要人物,警方從案發到現在完全都沒有照正常的辦案程序走,以被害者的傷勢以及加上被告持刀,根本就是想要致人於死地,最少要以重傷害或者是以殺人未遂送辦才合理,但警方卻以一般傷害受理,被害者就連報案三聯單都沒有拿到,警方居然還把當天查扣到的兇刀還給犯嫌。」網友指出,陳男身體頭部多處縫針,還很害怕自己的案件,會因為對方父親的勢力而會有遭「重案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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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轄區士林分局警方說明,當日警方受理本案、立即偵辦,認定鴻男行為未達殺人未遂、重傷害要件,才依傷害罪函送地檢署。沒有再開「報案證明單」,確實是警方疏漏,上週已經按照規定通知補發,後續也會進行懲處。而對於刀械為何沒有查扣,警方表示料理刀是陳男自殘所用,鴻男並沒有持刀攻擊,所以才未將刀械查扣,絕無推諉案件,爆料內容與事實不符合,是民眾誤解,警方重申公正客觀並依法律程序辦理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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