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被控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經纏訟16年,高院更五審判處趙建銘3年8月徒刑、趙父趙玉柱4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更五審另判游世一4年4月徒刑、蘇德建3年8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一併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針對趙建銘等4名被告啟動防逃機制。
趙建銘今天上午在麻豆新樓醫院有一個門診,面對媒體詢問,院方說,趙已經離去,找不到人;另外,趙建銘在中西區開設一家骨科診所,人也不在診所內,至記者發稿為止無法取得連繫及回應。
依據歷審內容,趙建銘民國95年5月25日因此案遭羈押,同年7月10日起訴後交保;依刑法第37條之2:「裁判確定前羈押之日數,以一日抵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規定,趙建銘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察官決定。
此外,趙建銘在查黑中心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中涉嫌偽證,遭判刑3月定讞,已易服社會勞動。
全案緣於民國94年間,趙建銘與前台開董事長蘇德建、前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等人於三井日本料理聚餐。趙建銘得知新台幣165億元聯貸案、不良債權融資案等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返家後與父親買進台開股票,待股價上漲脫手賺取差額。
台北地檢署95年7月提起公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內線交易罪判趙建銘6年徒刑、趙玉柱5年6月,蘇德建、游世一各判刑4年3月。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趙建銘、趙玉柱內線交易均判刑7年,蘇德建、游世一各改判刑7年6月、7年2月。
案經最高法院多次發回,高院更五審審酌,趙建銘當時為台大醫師,且為時任總統陳水扁女婿,卻犯內線交易罪,考量他沒有實際獲利,檢察官求刑8年過重,且本案繫屬一審法院迄今超過8年,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改判有期徒刑3年8月;趙玉柱改判4年,犯罪所得新台幣3517萬餘元沒收。
更五審判決另指出,蘇德建為本案主導者,未有實際獲利,游世一實際獲利高達6647萬餘元,已自動繳交部分犯罪所得,2人都適用速審法規定,判處蘇德建3年8月徒刑,游世一4年4月。
更五審並指出,證券交易法所指「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關於已售出部分,採「實際所得法」;無從計算實際所得的例外情形,則以消息公開後10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格,擬制為賣出價格的「擬制所得法」,一併計算內線交易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更五審認為,被告4人基於共同犯意聯絡,彼此分擔傳遞消息、買入股票等內線交易的分工,應將獲利合併計算,以如實反映內線交易淨利規模及對金融市場交易秩序的危害。本案犯罪金額已達1億元以上,應論以證交法的加重內線交易罪,可處7年以上徒刑,但本案適用速審法,且一審判決未合併計算被告犯罪所得,因此撤銷改判。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五審判決就採證認事、用法及量刑,已詳細說明所憑的證據及理由,也說明為何不採信趙建銘等人的辯詞,並無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的違法情形,因此駁回趙建銘等人的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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