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查出涉嫌販毒的藝人洪曉玲,曾經是電視台記者,育有一子三女,她和警官前夫離婚之後,因為經濟壓力太大才找經紀人幫忙接通告,演起鄉土連續劇,和她拍過戲的林美秀就印象深刻的說,洪曉玲真的是什麼戲都搶著接;此外,由於洪曉玲身在演藝圈,檢警也要將是不是有藝人透過她買毒,列為追查重點。
演過的戲,洪曉玲都把照片放上部落格,因為比較晚出道,她演的大部分都是親切的志工,或是鄉土劇裡面的角色。
今年40歲的洪曉玲,演過閩南語劇愛、好運年年、生命的豐華等戲劇節目,年輕時曾擔任社會記者的她,認識了擔任刑警的丈夫,不過近幾年離婚後,洪曉玲就獨自扶養一子三女,其中最大的小孩今年小二,最小的雙胞胎女兒也才4歲,經濟壓力可想而知。
但她的經紀人說,她絕不可能去賺這種販毒的錢。經紀人:「指控他(洪曉玲)的人,就是跟他買毒品的人,太離譜了!」記者:「沒聽說販毒嗎?」經紀人:「完全沒有。」
部落格上,除了劇照還有跟朋友的合照,和她合照的藝人林美秀,也對洪曉玲拚命賺錢的印象非常深刻。藝人林美秀:「集數都不多,她比我兼角色兼的還兇,就是那種小角色。」
由於身處於演藝圈,因此有消息傳出,之前的裴琳大麻案的藥頭也是透過洪曉玲買貨,雖然她全都否認,但檢警已經將是不是有藝人透過她買毒,列入下一波追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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