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潑蟑案開庭 被告突舉手問法官:恐嚇定義是什麼?

  • 記者李昱菫
  • 發佈時間:2021.09.14 18:05
  •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14 18:05
潑蟑主嫌吳安永日前遭收押禁見。(圖/TVBS資料畫面)

潑蟑主嫌吳安永日前遭收押禁見。(圖/TVBS資料畫面)

今年5月初,雙北市警察局局長到鉅星匯餐廳參與義警餐會,沒想到4男1女闖入餐廳,朝櫃台潑灑蟑螂,引起軒然大波。雖然主嫌吳安永等人辯稱是「受託」向餐廳老闆討債,仍被依恐嚇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4)日再次開庭,其中一名被告突然在庭上舉手發問,詢問法官「恐嚇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犯嫌到餐廳潑蟑。(圖/TVBS資料畫面)
潑蟑案共5名犯嫌分工。(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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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後指出,主嫌吳安永(本名吳傳斌),接受蔡姓男子委託,幫忙追討餐廳老闆吳政男1550萬元債務,事成便可以分得3成的債務。26歲的吳姓主嫌聲稱為了逼餐廳老闆出面,才會找來20歲曹邦昱、許柏樟及21歲蔡宗諭共謀。由許、曹兩人騎車載運蟑螂至餐廳犯案,曹男未成年女友負責拍照,蔡姓男子則是開車接應,而主嫌吳安永則是全程「監工」。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影像。(圖/TVBS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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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4男1女先後進入餐廳潑蟑,滿地的「小強」,讓在場民眾馬上抓著頭往後退。吳安永認為從監視畫面看來,沒有人被嚇到,民眾跳起來只是不想蟑螂爬到身上,如果是受到驚嚇,應該會火速離開現場。而將近開庭尾聲,另一名被告蔡宗諭還突然舉手向法官發問「恐嚇的定義到底是什麼?」法官頓了一會兒回答:「就是使人心生畏怖,心生害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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