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庇護工場業務員性侵、猥褻女學員 判刑4年半確定


發佈時間:2021/09/06 12:20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06 12:20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北市某庇護工場業務人員林姓男子涉嫌在貨車上及倉庫內性侵、猥褻女學員。一、二審都依乘機性交罪及乘機猥褻罪判處林男4年6個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自民國100年起在北市某庇護工場擔任業務人員,負責開發客戶,帶領學員外出銷售、載送貨物等事宜,對場內學員多為身心障礙者知之甚詳。被害女學員為中度智能障礙者,107年間到庇護工場學習糕餅製作及販售。

 

判決表示,林男於107年8月間藉駕車載被害女學員外出販售餅乾機會,猥褻、性侵女學員,並於同年9月間某日在工場地下室倉庫內猥褻被害女學員得逞,並要求被害人不得聲張。社工事後發現被害人舉止有異,訪談後通報北市婦幼警察隊處理。

偵審時,林男坦承猥褻女學員,但否認性侵,並辯稱這部分案情是女學員遭社工不斷引導後才說出,女學員為迎合社工而陳述。不過,法官根據被害人歷次陳述及鑑定人證詞,認定林男犯罪事實明確。

一審的法院認為,林男任職庇護工場,明知被害女子是領有中度智能障礙手冊的身心障礙者,竟未善盡教導、照顧之責,僅為滿足個人性慾,利用被害人因心智缺陷不知抗拒而遂行趁機性交、趁機猥褻犯行,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
 

林男認為判刑過重,提起上訴,遭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再上訴。全案定讞。(中央社)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緊抓話題熱點,與你討論全球大小事!點我追蹤【TVBS Twitter
 
→擠出小時間,看看大新奇!全新影音品牌上線囉,一起擠看看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招財能量爆強的財富精油,還可抽Audi

👉偷做醫美嗎?臉怎麼亮成這樣

👉你有聽過洗髮精也要換季嗎?


#庇護工場#業務員#性侵#猥褻#女學員#智能障礙#判刑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461

0.0867

0.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