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三重發生一起拆屋糾紛!住在頂樓的住戶,最近收到法院判決拆除的判決書,原因是樓下住戶提告,主張頂樓加蓋的違建,造成公寓結構變形移位,法官因此以安全考量,判頂樓屋主必須拆除違建,不過當事人大喊不公,因為前屋主也因為被告,後來已經賠償樓下住戶,怎麼現在他還得全部拆掉,屋主氣憤的痛罵樓下鄰居「死要錢」。
頂樓住戶高太太:「你惡鄰居你不用跟我說!」4樓住戶林先生:「誰惡誰惡!」高太太:「你下去啦!我不要跟你說!」林先生:「拆除啦!」
4樓鄰居林先生跑來頂樓,和女屋主高太太嗆聲,兩人火氣都很大,原因就出在這棟公寓的頂樓,到底算不算違建,4樓的林先生指著家中廚房的天花板,說這就是違建害房子受損的證據。林先生:「頂樓加蓋造成我們這裂縫,還有前面大樑也是裂掉。」
法官因此基於安全考量,判決頂樓住戶,必須把違建拆了,才搬來4年的高太太氣壞了,她認為已經蓋了20年的老違建,怎麼樣也輪不到他們來承擔,樓下鄰居是為了錢,才會拚命告人。高太太:「4樓的他都在告我們這一棟的,他就是死要錢,我們不知道他,違建是違建,可是已經20年了啊。」
在高太太搬來之前,有二任屋主也都被告,第一任屋主賠了告人的4樓鄰居49萬,第二任屋主趕緊脫手轉賣,房子到了高家人身上,想不到官司從前屋主的判賠演變成現在的判拆,屋主痛批判決不公,要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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