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男子臨停紅線,到超商買東西,員警正好從路邊經過,看到他從店內走出來,全身濃濃酒氣味,要求酒測,結果酒測值1.11超標,同時調閱監視器還原,認定是他開車,最後將人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才走出超商,就被攔下,原來前一刻,這名男子被警察看到,坐在駕駛座,但他就是不承認,自己有開車。
員警vs.酒駕男子:「我們做個酒測好不好,你味道有點重,可是我沒開車,你剛坐在車上,車子剛發動,你剛剛不是坐在駕駛座上面,我開門拿東西,我過來你馬上就下車,我有看到。」
不停辯解,與警方僵持好幾分鐘,黑衣男才坦承,上午有喝酒,同意配合酒測,沒想到吹吹吹。
員警vs.酒駕男子:「酒測值1.11,超過了啦,這是屬於公共危險罪。」
記者李潔:「男子酒測值超標,辯稱被攔到當下,他並沒有開車,但員警早就發現,他從發動的車子走出來,事後調閱監視器,也佐證確實發生這件事。」
監視器拍下晚間七點多,夫妻檔來到新北市新店這處巷弄,先生把車停在紅線,結果警察就在前面,他趕緊溜下駕駛座,妻子立刻爬過去,想把車移走,但來不及了,警察到場,迅速叫住婦人,也把原本開車的丈夫攔下來。
40歲曾姓男子一度想耍賴,太太也想護航,但監視器拍得很清楚,男子涉嫌酒駕觸犯公共危險,事後被法官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大約15萬元。
妻子保護丈夫,不想老公酒駕露餡,但在狹小巷弄違停紅線,還是被警方盯上,監視器佐證事實,讓酒駕男百口莫辯,當初的推託之詞。
恐怕站不住腳,乖乖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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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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