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地走一趟大賣場,裡面賣的腳踏車全部都有裝設反光鏡,只不過因為現行法令沒有強制規格,有的是裝在腳踏車後方擋泥板上,有的是加裝在側邊,或是腳踏板上,但都只是塑膠片做的基本反光功能,如果要真的有明顯警示作用,還是得另外加裝燈號。
實地走一趟,真的發現賣場裡的腳踏車,其中一種後面沒有反光鏡,不過,再仔細一看,這款車腳踏板上有貼反光條,只不過反光面積小多了,而且被泥巴沾到就很容易失效。
按照現行法令規定,慢車必須要有警示用的鈴號,煞車,還有燈光反光裝置,而且必須保持良好完整,法規沒有細項,所以反光鏡要有多亮?或是要裝在車子的哪個地方?根本沒有人知道,賣場賣的腳踏車沒有違法,消費者也只能憑自己的感覺,另外選購配備。TVBS記者李若慈:「塑膠反光鏡亮度不夠,有些民眾可以加裝燈光,增加行車的安全性。」
只要騎上路,就得對道路安全盡一份責任,相關單位不斷宣導,但是要怎麼盡責?怎麼守規矩?沒有一套完整的配套措施,真要開罰恐怕很難令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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