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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大里市有一個十字路口,寬41公尺,但黃燈秒數只有3秒鐘!前年一名70歲男子騎車經過時,黃燈已經轉紅燈,他遭橫向綠燈的貨車撞傷,全身癱瘓,家屬認為該路段黃燈秒數太短,而且路口號誌燈不夠明顯,申請國賠,最後法院判台中縣政府必須賠償620萬元。
何先生指著路口黃燈,強調就是這個交通號誌,害他父親騎機車經過時,來不及通過,被橫向開來的貨車撞上,到現在都還躺在醫院。家屬何先生:「我爸爸就是剛好,綠燈經過開始變黃燈,再變紅燈,5秒鐘,根本就來不及過馬路。」
台中縣大里市這個路口,寬41公尺,黃燈秒數只有3秒鐘,騎士通過路口時,時速最少要有50公里,很多人到這個路口,看到黃燈一定會停下來。附近居民:「要跳黃燈時,我就不走了。」記者:「為什麼?」附近居民:「不衝啦,你騎到那裡還沒到,時間就先到了。」
何先生說,不只黃燈秒數太短,兩側交通號誌根本看不清楚,才會害父親發生車禍,要求台中縣政府賠償1019萬元。家屬何先生:「(紅綠燈)原本是在那邊移來這邊,移來後又90度垂直,根本從這邊看不到那邊的號誌燈。」
何先生拿出法院判決,車禍肇事雙方的確都沒闖紅燈,但認為該路段黃燈秒數並沒有違反規定,只是路口號誌設施的確有缺失,才會造成車禍意外發生,判台中縣政府必須賠償6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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