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中安大橋完工2個多月,還沒開放通行,有一名鄭姓機車騎士因為上班需要,打算從新店到安坑,發現機車道上有通往安坑的指標,於是騎車上橋,沒想到一個大轉彎,路中間有2個水泥柱,來不及煞車,鄭先生整個人撞了上去,造成手指骨折,因此鄭先生向營建署和台北縣政府提出26萬的國賠,但是得到的卻是封路的護欄是被民眾破壞,不需負責的回應,拒絕賠償。
左半邊臉一大塊的擦傷,讓鄭先生好幾個星期都不敢碰,但這還算好的,下巴挫傷,連咬合都有問題,手指頭更是嚴重骨折,除了打鋼釘還包了個大石膏,怎麼會弄成這樣?鄭先生直喊倒楣。
8月21日公司派他從新店到安坑替消防局裝電腦,對地形不熟的他,看到中安橋的指標,不疑有他,就直直往前騎,想趕快到目的地,沒想到先是摔了一身傷。
騎士鄭先生:「你封路不能只用一塊護欄封一半,誰知道這要幹什麼,匝道上面的指示標誌,都沒有貼起來,上面封路為什麼不封在直線道,你封在一個彎道,誰看得到(我就撞上去)。」
光是醫藥費鄭先生就花了3萬5千多,更別說車頭已經撞爛的機車,也要3萬1千元來修,得慶幸自己還活著,但在家休養2個多月,薪水一毛都領不到,不甘心提出26萬的國賠,第一關,負責興建的營建署先打了回票,說路已經完工,是附近居民反對通車,這部分已經不屬於國賠範圍,還說封路的護欄是被民眾破壞,和他們也無關。
鄭先生:「你管理的人要不要管理這個地方,說實在的如果騎快的話,是不是整個人飛下橋,我就死掉了。」
這樣的回函,讓鄭先生看了就有氣,儘管營建署堅持拒賠,鄭先生不認輸,決定提告,走法律途徑,替自己滿身傷痕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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