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等打獵釋憲案,大法官於3月9日召開言詞辯論庭,訂今天下午4時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現場開放民眾旁聽,並將於大法官網站同步播放影音。
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民國102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經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
王光祿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後,原住民潘志強及桃園地院法官也聲請釋憲。
大法官將4件聲請合併,3月9日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邀請王光祿、潘志強、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等相關機關,並請研究原住民族專家及生態保護專家表示意見。審判長許宗力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一個月內指定日期公布解釋。
大法官4月間決議,今天下午4時將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解釋,並核發民眾16席、記者16席旁聽,宣示解釋將同步於網路播放影音,民眾可於大法官網站首頁點選連結,同步收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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