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新北市一名女子騎車行經鶯歌時,遇到對向一輛休旅車左轉,緊急煞車卻自摔,遭後方轎車輾過,重傷送醫,家屬事後想對兩名駕駛提告索賠,卻發現警方,只有留下後車駕駛的資料,質疑處理程序有瑕疵。對此警方表示已經調閱監視器,肇責交由監理單位判讀。

車禍發生在今年2月10日,當時53歲蔡姓女子騎車,行經新北市鶯歌老街附近摔車被輾過,受重傷兩度住院,家屬認為銀色休旅車駕駛也有責任,卻在轉彎後直接開走,沒有留下來處理,過了將近三個月,打算求償卻指控,警方登記的資料不完整。


女騎士的兒子控訴,當天下著雨視線不良,銀色轎車卻沒有注意直行車就轉彎,導致媽媽摔車,遭到後方羅姓男子駕駛的轎車輾過,也是車禍關鍵因素,警方卻只有留下後車資料,認為處理程序有瑕疵。
三峽分局交通分隊長蔡佳良:「當事人現在傷勢較為嚴重,還在醫院休養,尚未至本分隊提告,若當事人至本分隊提告,本分隊會依規定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