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新北市一名女子騎車行經鶯歌時,遇到對向一輛休旅車左轉,緊急煞車卻自摔,遭後方轎車輾過,重傷送醫,家屬事後想對兩名駕駛提告索賠,卻發現警方,只有留下後車駕駛的資料,質疑處理程序有瑕疵。對此警方表示已經調閱監視器,肇責交由監理單位判讀。
車禍發生在今年2月10日,當時53歲蔡姓女子騎車,行經新北市鶯歌老街附近摔車被輾過,受重傷兩度住院,家屬認為銀色休旅車駕駛也有責任,卻在轉彎後直接開走,沒有留下來處理,過了將近三個月,打算求償卻指控,警方登記的資料不完整。
蔡姓女騎士兒子:「(休旅車)左轉彎進去嘛,因為他那個是直接(切)進去左轉,媽媽就跌倒了啊,後車就慢慢來,後車有一段距離,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注意啦,他就直接過過去啦,就這樣,你就覺得,再來對單子,後車有了,可是前車呢,前車怎麼不見了,這樣怪怪的。」
女騎士的兒子控訴,當天下著雨視線不良,銀色轎車卻沒有注意直行車就轉彎,導致媽媽摔車,遭到後方羅姓男子駕駛的轎車輾過,也是車禍關鍵因素,警方卻只有留下後車資料,認為處理程序有瑕疵。
三峽分局交通分隊長蔡佳良:「當事人現在傷勢較為嚴重,還在醫院休養,尚未至本分隊提告,若當事人至本分隊提告,本分隊會依規定受理。」
不過警方調閱多個角度的監視器,發現女騎士和左轉車還有至少一部車的距離,究竟有沒有肇事責任,要送監理單位判讀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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