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台中一名男子日前在路上騎乘機車,因為未扣安全帽而遭警方攔下,沒想到他一氣之下對警方怒嗆「10字」,導致他原本僅被罰款500元,告上法院後變成挨罰1萬5000元,瞬間翻漲30倍,欲哭無淚。
判決書指出,關姓男子在2020年11月30日時,騎乘機車行經台中市潭子區福潭路與潭陽路交岔路口,當時因為未扣安全帽被張姓、李姓警員攔查取締,關男心生不滿,一氣之下與員警發生口角,公然嗆聲「你就做乞丐,我就給你嘛」,兩名員警事後向上級報告,決定提出告訴。
關男到案後,辯稱自己當時是說「我給乞丐的錢都不只這個錢」,不過警方公布密錄器畫面,確認關男曾對2名員警說出「你就做乞丐,我就給你嘛」等,因此關男說法被判定為事後卸責之詞,尚難憑採,最後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關於騎機車戴安全帽未扣扣環,交通部表示「視同未戴安全帽」,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器腳踏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關男由於一時情緒侮辱公務員,不僅沒逃過500元罰鍰,還因此翻漲30倍成1萬5千元,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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