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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女遭擄殺枉死 無業男犯案後裝傻與警鬥智

編輯 周嘉茹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4/10 08:52
最後更新時間:2021/04/10 10:35
黃嫌追求不到愛慕女子便製造假車禍將其殺害。(圖/TVBS)
黃嫌追求不到愛慕女子便製造假車禍將其殺害。(圖/TVBS)

屏東縣萬丹鄉在8日晚間驚傳假車禍擄殺案,嫌犯開車衝撞一名女騎士後直接強行把人帶走,女子就此人間蒸發,再找到已成一具冰冷遺體,不過女騎士遇害前其實曾報案嫌犯多次跟蹤騷擾,不過警方以「嫌犯非女子親故」為由,無法申請保護令,如今卻發生憾事。

(圖/TVBS)

 
該名55歲黃姓嫌犯,某次至通訊行辦手機時認識年僅29歲的死者,當時嫌犯見女子長相甜美,竟想追求已婚的她,黃嫌自2月起曾2度騷擾,1次在通訊行偷摸女子手部,1次是尾隨跟蹤,女子報警後嫌犯一度收歛,沒想到黃嫌在8日晚間10時許,先是開車尾隨下班騎車回家的女子,再預謀自後方追撞製造假車禍,接著把她抱上車強行擄走,最後凶殘殺害心儀對象。

其實在今年2月至3月時,死者發現自己遭黃嫌跟蹤騷擾,期間便曾向警方報案,雖案件已受理,不過由於黃嫌與死者非親故,僅能依法將黃嫌送辦並口頭告誡,無法申請保護令,沒想到如今發生憾事;犯案後黃嫌雖自行到案,但供詞反覆、對犯案動機交代不清,甚至還不肯說出死者下落,直接在警局呼呼大睡。

(圖/TVBS)

對此警方出動上百人力地毯式搜索,最後在距離黃嫌住家50公尺廢棄民宅找到女子遺體,檢察官漏夜偵訊完黃嫌,認其涉嫌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追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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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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