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發生有外送員一早送餐途中撿到38萬元現金,但他直到傍晚7點多都還沒有把錢拿到派出所,而是在外送群組內發問,詢問大家該不該把錢送警局,認為警察還沒聯絡他,表示不知道是他撿到的,似乎沒打算立刻把錢拿去派出所,讓同事們相當擔心,苦勸他別貪心。
非當事外送員:「我是覺得要耶,因為可能找的人會比較著急。」
非當事外送員:「我沒有看到耶,都直接送到警察局啊。」
撿到錢一般都會選擇交到派出所,但高雄卻有外送員,在外送群組內這樣發問。
說他早上跑的時候撿到的,到現在還沒送警局,現在送會不會被告,這時的時間點已經是晚上七點多,其他外送員紛紛勸他趕快送過去,送了才不會有問題,但外送員又說,自己沒接到警局電話,是不是代表不知道是我撿到的,不然查車牌應該可以聯絡到我,似乎擋不住金錢誘惑,同事們苦勸他不要侵占。
非當事外送員:「知道有人撿到38萬,群組就是有人這樣傳,通常啦台灣啦監視器那麼多,你撿到你沒有拿回去警局,你還是會被抓出來啦。」
事件發生在高雄,外送員在送餐過程中撿到38萬現金,沒有第一時間拿到派出所,還在跟心裡的天使與魔鬼拔河,而記者詢問高雄市警局,和各區分局,截至28日上午10點前都沒有接獲有民眾撿到38萬元的相關報案紀錄,要是真的等到警察找上門,事情可就大條了。
五福二路派出所長許志萍:「沒有拿過來報案的話,可能會面臨,侵占遺失物罪,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原本按照規定,交到派出所,6個月內無人認領,38萬能全數歸外送員所有,但如果涉嫌侵占,不但要吐出撿到的38萬之外,還面臨侵占罪,可挨罰15000元的罰鍰,原本是拾金不昧的美事,因為一時貪念,人生就此攤上汙點,實在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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