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約新台幣128萬元,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將在押的曾煥嘉移審法院。
檢調調查,曾煥嘉自民國105年至106年期間,先後利用蔣姓、徐姓、林姓3名人頭助理,向新北市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待議會出納人員撥款後,再指示3人提領再繳回,藉此將助理費用挪作私用,共計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用128萬1727元。
調查指出,曾煥嘉明知蔣姓、徐姓2名人頭助理,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而是在他經營的未立案水族館上班,仍以不實文書向新北市議會申報包括薪資、年終等補助費用,詐得40萬5227元。
至於林姓助理因車禍受傷無法繼續勝任助理工作,轉入曾煥嘉父親負責的公司處理雜務,但曾煥嘉未變更助理名冊,仍繼續向議會支領相關助理補助費用共87萬6500元。
檢方認定曾煥嘉犯下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另依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蔣姓、林姓、徐姓3名人頭助理。
45歲曾煥嘉出生政治世家,其父曾文振過去曾任5屆台北縣議員。曾煥嘉子承父業先後擔任板橋市市民代表會主席,升格後,曾煥嘉當選連任3屆新北市議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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