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詐領助理費,十二年至少三百萬元,檢調發現他透過研究室主任經營鐘錶行,把三名員工的薪資挪作私用,潘懷宗坦承犯行,訊後以兩百萬交保,辦公室主任陳玉臺以150萬交保,兩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
檢察官張紜瑋:「潘姓議員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在97年到109年間,先後以數名人頭充作公費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
而潘懷宗的研究室主任,陳玉臺也以一百五十萬交保,檢調發現潘懷宗的研究室主任陳玉臺,有經營鐘錶行,店內三名員工,也陸續兼在潘懷宗服務處上班,但薪水被潘懷宗跟主任挪做私用,實際來到鐘錶行,員工相當低調。
鐘錶行員工:「(員工到底有沒有在潘議員那工作),不知道,抱歉。」
潘懷宗服務處主任黃水原:「(看過)檢方所講的那些人出現,在服務處工作過,那至於他們有沒有用助理的身份,這個不在我們負責的範圍,我們從頭到尾都認為他是個清廉的人,應該也不會為了這個,而且這數目那麼少。」
服務處主任相信潘懷宗清白,但不止潘懷宗。
因為議員每月有24萬助理費,議會就按照名單滙款,每人可申請六到八位助理,24萬沒花完,就得退還給議會,議員開銷大,為了補足24萬,不少議員找親友當人頭,議會也很難真的審查,導致弊端層出不窮。
台北市議員(民)洪健益:「如果你領這助理費是去服務處開銷,那你說他是占嗎?那不算。」
台北市議員(國)秦慧珠:「這個制度是非常僵化的,也使得很多議員他除了付助理費之外,他可能還需要自己額外掏腰包來貼錢。」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