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處社區門口,接連幾天遭人撒冥紙,住戶不堪其擾,氣得報案,警方以車追人,找到一對雙載騎士,他們供稱,因為不滿朋友借錢不還,才會跑到對方住處附近找人,雖然撒冥紙有咒詛的意味,但實務上還是難以構成恐嚇,兩名男子事後各被依社維法裁處六千元。
附近居民:「過分喔,你沒看到嗎他弄得亂七八糟,還有玻璃碎片雜亂不堪,不掃乾淨不能出門。」
同一個巷弄,多次遭人騷擾,分析嫌犯到場時間,都是在上午一次10點一次12點,居民們嚇壞了報警求救。
警方以車追人,發現接連來撒冥紙的對向,都是這對陳姓雙載騎士,立即通知他們到案說明,兩名陳姓男子供稱,與郭姓債務人是朋友,對方說家中急用錢,向他們各借一萬塊,但借了不還也避不見面,忍無可忍才會找上門撒冥紙,雖然撒冥紙有咒詛死亡的意味,但與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還是有區別,目前處於灰色地帶,大多案例都以社維法開罰。
律師林冠宇:「民眾他單獨去人家門前,去撒冥紙的話,其實在實務上是很難成立的,但假如他有額外做一些的動作,可能是拿刀子或是拿一些玻璃瓶,去敲打的話或是去言語上講說,你假如不還錢的話,我就對你產生什麼威脅的話,這樣就會有恐嚇罪的問題了。」
咒詛與恐嚇雖然難分界線,但要是不小心,多了恐嚇的言詞還是會觸法,雙載騎士這回兩度上門,錢沒討回來,反而因為撒冥紙各被罰6千,損失更重,還讓自己多了筆不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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