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一名葉姓男子去年5月入伍服義務役,在擔任兵器連訓員二兵期間,他因為做事態度怠惰,連續2天被不同的長官出言糾正,沒想到他卻因此心生不滿,先後對吳姓下士、李姓上士嗆聲「要到外面試試看?」、「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事後遭嘉義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罪嫌提出公訴。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20歲葉男於2019年5月入伍,在嘉義大林營區服義務役,身為兵器連訓員二兵的他,在7月6日下午進行餐廳整潔時,因態度怠惰被長官發現,遭吳姓下士出言糾正,沒想到葉男卻因此心生不滿,當場回嗆「要到外面試試看?」
隔天,葉男進行打飯班工作時又被另一名李姓上士告誡,這次他仍不聽勸,反嗆對方「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根據《陸海空刑法》第49條規定,對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葉男反嗆長官的行為,事後經部隊訴由嘉義憲兵隊偵辦,檢方也依法對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