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高雄市汽車旅館驚傳女學生袋屍案,動手殺人的,是女學生正在交往的校車司機,由於殺人藏屍手法駭人,兇嫌遭檢方求處死刑,但法官考量兇嫌不是預謀行兇,一審判刑18年。
汽車旅館床底下,藏著裝了女學生裸屍的黑色塑膠袋,兇手竟然就是學校的楊姓校車駕駛;殺害女友,還棄屍在汽車旅館床底下,長達7天,遭檢方求處死刑;判決出爐,楊姓兇嫌依殺人罪判刑18年,褫奪公權6年。
高雄地院行政庭長李淑惠:「被告當時,是駕駛他自己家裡的車輛,而且是載著被害人去公共的出入場所-汽車旅館,留下車號紀錄,(認為)臨時起意殺人,不是預謀。」
今年2月,楊姓嫌犯和女學生相約到汽車旅館談判,兩人爆發口角,嫌犯用童軍繩勒死女學生,再棄屍床底,期間一共多達13對房客隔著床板,和死者共眠,可怕冷血的手法,殺人動機還是因為錢。
高雄市小港偵查隊長:「女孩子要嫌犯給金錢,嫌犯說他收入有限,沒法提供這麼多錢。」
法官表示,嫌犯對情人動粗被判刑,早有前例,但考量是臨時起意殺人藏屍,才會判刑18年;嫌犯離婚後,為了撫養唸國小四年級的兒 子,才會開校車賺錢,因此和女學生相戀,這段情最後卻是以殺人悲劇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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