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凌晨國道一號南下165.8公里台中系統交流道發生一起翻車事故,一輛Lexus RX 200t疑似因車速過快自撞護欄後翻覆,車內6人因未繫安全帶而有5人拋出車外,造成4死、2輕重傷慘劇。雖然事故可能肇因於酒後駕車,但造成4死2傷嚴重後果的,可能與全車未繫安全帶,且透過安全帶插扣解除警告音有直接關係。
這起國道4死意外為中部某工廠老闆21日晚間與員工、朋友一同烤肉、喝酒後開車上路,行經國道四號台中系統交流道欲銜接國道一號南下路段時,疑似過彎失控操撞護欄、再撞上國道一號車道交界而翻覆。車內除輕傷林姓男子未被拋飛外,其餘5人全遭拋出車外,其中4人死亡、1人重傷。根據警方調查,車內6人全未繫妥安全帶,副駕駛座更插上坊間販賣,為解除未繫安全帶警告音的安全帶插扣。也就是說,未繫安全帶而被拋出車外者非死即重傷,沒有被拋出車外的幸運只有輕傷,仍可自行爬出車外待援。
翻覆於國道一號的車輛為RX 200t,為Lexus於2017年至2018年間引入臺灣,擔任RX車系入門動力車型。依照當時規格配備資料,RX 200t即以標配雙前座正面、雙前座側面、雙後座側面、左右車側氣簾與駕駛座膝部等9具氣囊。並且配備ACC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車道偏離警示系統以及AEB主動式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等ADAS先進駕駛輔助系統,主、被動安全配備相當完整。
不過,採5人座設定關係,後座乘坐4人已經超過設計上限,亦無法正確使用安全帶,副駕駛座更插上安全帶插扣,加上駕駛可能亦未正確繫妥安全帶,才會造成意外發生後幾乎全車都被拋出車外慘劇。從事故發生後照片可見,RX 200t車體於撞擊意外發生後大致仍可維持車室完整,為車內乘客提供足夠存活空間。若車內乘客能夠正確繫妥安全帶,未在事故發生時被拋出車外,或許可以有更高存活率,而不會造成4死嚴重後果。
1958年由Volvo工程師Nils Bohlin所發明的三點式安全帶,1959年起已成為Volvo旗下車款標準配備,目前已成為所有市售新車的標準安全配備,各種主、被動安全防護亦是圍繞於正確繫妥安全帶為出發點設計。就連目前已經被視為是安全配備基礎的SRS輔助氣囊,也必須繫妥安全帶才能正確發揮作用,部分車廠ADAS先進駕駛輔助系統也必須繫上安全帶才能啟用。且目前各車廠還會在旗下車款配備未繫安全帶警告音,當座椅重量感知器發現坐有駕駛與乘客,且車輛向前行駛之後,若未繫上安全帶即會發出聲音警告,提醒駕駛或乘客繫上安全帶。
但也因為現在新車未繫安全帶會發出警告音,讓有不繫安全帶壞習慣的駕駛以先扣上安全帶再坐上車、只繫腰帶等方式逃避警告音。但是,這些方式仍會對舒適度造成影響,於是市面上開發出可以直接插入安全帶插座,讓系統誤判駕駛已經繫上安全帶的安全帶插扣,以規避系統警告音。
然而,無論是先行扣上安全帶再坐上車,或者使用安全帶插扣,都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行駛於一般道路,未依規定繫案全待可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則可處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只是,罰錢事小,未繫安全帶最根本是提高行車安全風險,使得各項安全配備於意外發生時無法正確作動保護車內乘員,甚至造成更嚴重傷害。
尤其是標榜「快速解決安全帶警示燈與警告音問題」的安全帶插扣,更是助長習慣未繫安全帶車主無法養成上車繫妥安全帶習慣,而對自身行車安全造成高度風險。有關單位應盡速研擬相關措施與規定,避免相關商品對於用路人行車安全帶來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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