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拍照檢舉違規車輛,自己也違規!12日早上8點多在桃園龍潭聖亭路,一名貨車駕駛等紅燈時,停到了機車停等區裡,就有一名機車騎士在他後面等紅燈,疑似要拍下駕駛的資訊去檢舉,下車後打開座墊,拿起手機蹲在地上拍照,就是這大馬路下車的舉動,騎士自己也已經違規,警方表示雙方的行為,分別違反道交條例第55條跟第60條,民眾還是得要好好遵守規則,以免發生意外。
就有其中一名騎士疑似要拍下駕駛的資訊去檢舉,走下機車,從座墊下拿出手機,拍下貨車車牌,但就是這路中央下車的行為,騎士也已經違規。
民眾:「他有的車子不讓人啦,那個行人可以過,你應該要讓行人先過,你不行說你要過你就可以過,(那你們這邊紅綠燈是很短對不對?),很短,看還在那邊就來了,(所以是來不及才停在那邊喔?),對啊。」
事發地點在桃園龍潭聖亭路,12日上午8點多,民眾表示或許是紅綠燈變換的間隔太短,貨車可能剎車不及,才會卡在機車停等區,只是騎士從座墊下拿出手機,左拍右拍,甚至還蹲下來拍,駕駛以及騎士的行為都已經違規。
貨車駕駛停到機車停等區,違反道交條例第60條,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最高可以開罰駕駛1800元的罰鍰,而騎士則違反道交條例第55條,占用車道,在路中央下車拍照,違規臨時停車。
桃園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員洪志揚:「警方在此呼籲用路人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及受罰。」
看到其他人違規想蒐證,但這回騎士行為自己恐怕也會收到罰單,要是當時燈號剛好轉變成綠燈,更有可能會引發交通事故,相當危險,民眾還是要好好遵守規則,以免影響到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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