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彰化超商加盟主小強(化名)遭妻子小芊(化名)抓包偷吃女店員小花(化名)還去摩鐵恩愛,小三辯稱不知道其人夫身分,讓正宮氣得怒告女店員並求償100萬元,近日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芊控訴,自己和小強2010年結婚後,小花在2012年至2013年間任職於老公經營的便利超商,但對方明知道老公已婚,卻在2013年至2018年間多次相約摩鐵發生親密行為,讓正宮精神上備感痛苦,憤而向小花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對於指控,小花辯稱,小強將身分證配偶欄偽造成空白,才會以為對方已經離婚,當發現是騙局後已斷絕聯繫,強調不曾與對方去摩鐵開房間。
經查雙方通訊軟體後發現,小花告訴小芊曾與其婆婆聯繫,對方直接說,兒子只是玩弄妳而已,她則回覆「如今我已經清醒不糾纏了。」訊息中強調,「如果我要傷害,我直接當八點檔小三,不用這樣躲躲藏藏,我自己知道沒立足點,所以我離開。」等語。
不過,經調查,小強母親於2018年11月間已告知小花被兒子玩弄,但在該日前小強仍不斷傳訊息問小花是否願意等他離婚,顯見兩人對話仍有逾越一般正常男女基於朋友情誼所得之交往行為,而具超友誼的親密曖昧關係存在。此外,小強坦承有和小花有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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