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天下午起審理潤寅詐貸案,因被告、辯護人、告訴代理人等達142人而動用大禮堂審理,光是人別訊問,就花費半小時,審判長表示,今明兩天開庭冗長,不接受打瞌睡。
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詐貸新台幣386億2718萬餘元,北檢今年1月間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檢方另查出,楊文虎等人涉向3銀行詐貸86億餘元,5月間追加起訴楊文虎等15人及潤寅等5家公司。
本案由重大金融案件專庭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林勇如、受命法官林彥成組成合議庭審理,考量被告、辯護人、告訴代理人等達142人,擇定今天下午起以及明天一整天,在大禮堂進行審理程序,主要就是訊問被告、提示證據,以及檢察官論告,今天上午已先綵排。這是北院繼力霸案後,第二度在大禮堂審案。
下午2時起,當事人陸續報到,進入法庭,包含在押的楊文虎、王音之夫婦也被提訊到庭;審判長江俊彥先說明開庭規則,提及每開庭50分鐘、休息10分鐘,今天目標是把大部分的證據提示完畢,明天10時30以前將剩下小部分證據提示完畢,明天10時30分後,由檢察官進行論告5小時。
江俊彥指出,在庭內可以飲水,可以想見開庭庭訊冗長,他可以接受閉目養神,但不接受打瞌睡(打盹),這樣觀感不好;當事人如果有話要說,可以先舉手來打斷他說話,再以麥克風說明,這樣錄音轉譯才會收到聲音。之後陸續就楊文虎等人進行人別訊問,並詢問有無請求證據調查,但無人請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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