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廣播電台人事室前科員阮姓男子涉嫌於去年5月間擅自登入差勤系統竄改自己的出勤紀錄。台北地院判處1年徒刑、緩刑2年確定。懲戒法院審理後,判決阮男記過2次。
判決指出,阮男原本在警廣人事室擔任科員,辦差勤管理等業務,他於去年8月29日下午5時28分已下班騎車離開,卻未刷卡,當天晚間9時6分再騎車返回警廣,9時35分刷卡離開。
阮男於去年8月30下午以自己業務權限的帳號、密碼,登入差勤管理子系統,擅自修改前一天的下班刷卡紀錄,將原本晚間9時35分下班更改為6時50分下班。警廣人事室主任察覺有異,調閱監視器及刷卡紀錄原始檔,查出阮男作假。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阮男明知依規定登入差勤管理子系統修改出勤紀錄,須經臺長或副臺長批核「職員未刷卡報告單」後,才可以登改,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阮男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新台幣2萬元,全案確定。
阮男案發後被調任保六總隊,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庭審理。
阮男在懲戒法庭答辯指出,他為使延長工作時間符合真正工作時數,才登入系統更改下班時間,延長工作時間也沒有請領加班費,警廣並未因此受到損害,他事後深感後悔,希望法院予以不受懲戒或從輕懲處,讓他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懲戒法庭審理後,認定阮男所為除觸犯刑法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誠實之旨,審酌阮男違法擅自修改下班刷卡紀錄,損及政府機關信譽,但事後已表示知錯悔悟,判決記過2次。全案可上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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