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視后柯佳嬿,今年二月發現自己的照片,被購物網站盜用宣傳,因此告上法院,向對方求償150萬,她也提出以往的代言資料,作為求償金額依據。不過她同時也向法院聲請,禁止被告的業者閱覽、複印和抄錄,就是擔心自己的價碼外洩,法官也因此裁定獲准。
順利奪下第二座金鐘視后,柯佳嬿得獎受訪時,笑臉藏不住,在劇中以細膩演技,一人分飾兩角,隨著台劇《想見你》大受歡迎,不只帶動全劇演員暴紅,柯佳嬿自己的身價也跟著水漲船高。
有了雙重視后光環,柯佳嬿代言品牌越來越多,價碼也不斷在成長當中,日前卻傳出有購物網站盜用她的照片宣傳被抓包,柯佳嬿因此對網站提告求償150萬,而她也提出以往的代言資料作為求償依據。
記者何冠毅:「這些資料當中,還包含了以前代言的酬勞,柯佳嬿向法院聲請,禁止對方閱覽複印還有抄錄下來,就是擔心自己的價碼外洩。」
由於代言費取決於藝人的形象和名聲,也會因知名度提升,法官認為把藝人價碼公開會造成「定錨效應」,日後和其他企業代言議價上將會大受限制,因為價碼對藝人來說屬於「業務秘密」,應該保護,因此同意柯佳嬿的聲請。
律師張晉豪:「法院可能會當庭把卷證資料給對造律師看,但對造律師沒有辦法去影印或複製,所以比較不會有洩漏業務秘密的問題。」
加上柯佳嬿也有和合作企業簽定保密條款,如果在庭上洩漏代言報酬,柯佳嬿恐遭求償,這也是法官考量點之一,畢竟和價格公開的商品買賣不同,藝人代言費最怕價碼被人實價登錄,再也喊不高,多少錢能請到金鐘視后,確實有保密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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