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劉先生,日前搭公車在南勢角站外下車,才下到一半公車門卻突然關上,夾住他的左腳,拖行了十多公尺,還一度被捲入車底,因為右腳被輾過,導致他膝蓋韌帶斷裂,復健了一年還是行動不便,但他指控,司機雖然事後認罪,卻不肯付賠償費,法院判拘役55天。
男乘客一腳跨上人行道試圖掙脫,但這時公車也同時起步,男乘客根本無法站穩跌倒趴在路邊,就這樣夾著他的腳被拖著走,還一度被捲進車輪底下。
幸好司機聽見呼救聲緊急停車,事發在新北市中和南勢角捷運站旁公車站,男乘客當時腳被夾住還被拖行10多公尺,其他乘客在車上目擊也嚇得驚聲尖叫。
記者何冠毅:「夾住乘客的腳還拖行十幾公尺,當時天氣就像這樣太陽非常大,沒有視線不佳的問題,因此警方研判,公車司機沒有注意是主要肇因。」
這名劉姓乘客右腳被車輪輾過,導致膝蓋十字韌帶斷裂受傷,復健了一年多還是行動不便工作困難,公車司機雖然事後認罪,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55天,卻不願賠償一毛錢。
劉先生:「左腳被夾住,他就開動,我整個人就被拖行人就倒地了,倒地又被拖到車輪底下去,基本上他就是我承認我犯錯,但是賠償就是我沒有錢。」
客運業者坦承當時還沒裝防夾裝置,加上司機疏忽才導致意外,但因為求償百萬,金額讓司機難以負擔調解破局,司機也在今年5月離職,只是近期乘客被夾的事件越來越多,到底是急著趕路還是其他原因,安全問題有待檢討減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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