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移工阮文民去年年底騎車行經新北市瑞芳楓林橋時撞上一名杜姓老婦,涉嫌以雙手公主抱將對方丟到高達15公尺橋下後逃逸,所幸老婦撿回性命。基隆地院一審於5月依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徒刑,今(30)日高院改判有期徒刑6年,刑滿後驅除出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阮男去年12月24日晚間9時許騎機車行經新北市瑞芳區楓林橋上時,撞倒走在橋上的杜姓老婦,導致對方右眼瘀青、臉部挫傷、嘴部流血等傷勢。不過,阮男見對方昏倒卻直接以雙手抱起後,將老婦丟下橋。
而正巧經過的公車司機汪男見狀立刻大喊「不要」,以台語呼喊,「千萬母湯」仍無法阻止,阮男隨即騎乘機車逃離,返回公司宿舍,所幸杜婦當時被橋下樹木卡住撿回性命。
警方依據汪男提供的車牌號碼循線逮捕阮男,但他辯稱原本是想救杜婦,但對方卻身體癱軟,才會不慎自己掉落橋下。不過,一審法官認為,若阮男有意送對方就醫,為何見公車司機時沒求助,反而選擇逃離。且返回宿舍後也未找同事協助報警。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
綜合媒體報導,阮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今高等法院表示,阮男雖然無殺人之直接故意,但為了脫責竟將杜婦從3、4層樓高的橋上丟下,明知道可能造成對方傷勢加劇甚至致死,仍這麼做,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高院認為,阮男罔顧他人性命,惡性非輕,但在考量其坦承犯行,且賠償杜婦並達成和解,考量家庭經濟等情況,依殺人未遂改判有期徒刑6年,期滿後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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