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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這個月28日,蘇姓國二生在新店新烏路遭公車輾斃案,家屬出面控訴,新店客運漠視大眾安全,居然聘用有酗酒習慣,還有酒駕前科的司機,由於現場鑑識初步認定蘇姓國中生疑似自摔,滑入公車底下,但家屬認為,現場沒有煞車痕跡,公車要負起肇事責任;外加蘇姓國中生當時所騎乘的腳踏車,應該被當作證物保存,以便將來釐清車禍責任,如今卻連輪胎也被偷走,家屬懷疑並不單純,急著尋找當時車禍的目擊證人,替孩子討回公道。
死者母親:「還我兒子好不好!我求求你,我求求你!」
下跪痛哭,失去兒子的痛,在重新進行鑑識的這一天再度潰堤,警方打算從公車殘留下的跡證,進一步釐清車禍責任歸屬。
這個月28日,準備升國三的蘇姓男學生,在外公家吃完午飯後,照往常一樣到外頭騎車,就在經過新店新烏路,遇上上坡的新店客運來不及煞車,整個人就被捲入公車底下,14年的短暫生命宣告結束。
死者母親:「他(司機)有酒駕還沒煞車,把我兒子拖行了十幾公尺,他的頭顱都不見了、脖子也斷了、下巴也斷了,我好捨不得。」
幾乎沒有一吋皮膚是完整的,父母找來東華大學的教授,花了6個小時一針一線,才讓兒子能漂漂亮亮的離開,車禍責任初步認定,是蘇姓國中自己摔倒,滑進公車底下,家屬不服,認為司機要是沒喝酒,意外發生時就能及時反應。
由於蘇姓學生所騎乘能從撞擊狀況研判事發經過的腳踏車,如今輪胎都沒了。死者母親:「當晚我自己發現我兒子的腳踏車,隔天早上要去招魂,我找不到腳踏車耶!有發現輪胎,檢察官要去勘查那個輪胎,連輪胎都不見。」
人命關天,新店客運提出4百萬賠償,但再多錢都換不回生命,就盼28日下午2點多,經過新烏路看到車禍的目擊者,能幫忙還原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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