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用路人都得特別當心!交通部訂定每年9月第3周為「交通安全周」,主要是取締,行人未遵守號誌,以及汽機車經過路口,得禮讓行人,為的是要避免車禍頻頻發生,新北市今年1月到8月,汽車就取締了2646件,機車也取締6166件,警方表示,尤其在十字路口,用路人得要更小心,以新北市舉例,前十大事故地點,通通在大馬路上。
把鏡頭轉到樹林,同樣是是行人不遵守號誌,下場就是車禍受傷,馬路如虎口,雖然交通違規就是不對,但如果用路人都可以在路口放慢速度看一看,或許就能避免車禍發生。
記者吳欣晏:「根據新北市交大統計,今年1到8月,未禮讓行人遭到取締的件數,汽車就有2646件,機車有6166件,而在我們後面這個路段,是新北市板橋的文化與民生路口,像這樣子的大馬路,也是新北市前10大事故路段。」
大十字路口,車流量相對大,在交通繁忙的路段,事故數也就跟著變多,以新北市來說,前十大事故地點,通通都在大馬路上。
交大執法組分隊長葉怡君:「車輛進入行人穿越道的時候,距離行人不足一個車道寬,也就是三公尺的話,就會被認定不禮讓行人,那麼也會針對這個違規項目,來加強做取締。」
除了遵守號誌外,轎車轉彎時,只要看到路人,就得保持三公尺距離,相當於一輛車的車距,實際上路看看,大部分車輛都會在路口或是轉彎時,放慢速度,但不少路人,為了貪方便,穿越馬路或是闖紅燈,馬路如虎口,只要一個不注意,很容釀成意外,一時的疏忽,輕微的是皮肉傷,嚴重的恐怕是鬧出人命,真的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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