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國一新生,到學校上暑期輔導課,卻意外死亡。家長說他行動不便,在走廊被同學撞倒,校護一開始以為是單純皮肉傷,家長帶到醫院,醫師也只做簡單處理,想不到6個小時後,這名學生因為內出血不治;家長指控,學生的死,學校和醫院都該負責,但沒有一方承認疏失。
死者何小弟母親:「他怕他沒有辦法回家,把他還給我!把他還給我!」
再多呼喚,也喚不回寶貝兒子,何媽媽翻著全家福相片難過掉淚。入學第4天,何小弟在川堂走廊被同學撞倒摔在地上,6小時後,他因為氣血胸,再也沒醒來。
光復國中教務主任:「站在這邊看風景,同學從這邊。」記者:「這邊,把他撞到那裡。」光復國中教務主任:「轉角的時候,撞到那個(肩膀)。」
家長指控,何小弟有多重器官障礙,學校知道他身體狀況特殊,受傷後應該立刻送醫,而不是原地包紮,等家長到了才處理。光復國中校長林翠華:「坦白講我們也不知道,我們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光復國中校護:「我知道的話,不敢做任何的處理,馬上就叫救護車啊。」
校方解釋,暑假空窗期,導師來不及交接何小弟的病況,但學校人員已經盡力,所以錯不在學校,問題應該在醫院,第一時間沒有正確判斷,何小弟有內出血情形。
本堂澄清醫院管理部主任張景勛:「當時有詢問過患者(何小弟),在他當時的情形,他反應還可以,後來就離院了。」
醫院也認為自己沒有疏失,校方又回應不知道,聽在家長耳裡全是推託之辭。他們質疑,難道意外發生,校園安全沒有出問題?醫師的診療完全正確嗎?兩者如果都沒有疏失,那何小弟的死誰該負責?家長希望相關單位介入了解,還他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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