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公司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案,台北地院今天首開庭;張綱維僅承認偽造6.5億元的土地買賣契約書、擅自停航所涉刑責,另強調他是遠航唯一投資人,沒必要掏空自己。
台北地檢署7月底認定張綱維涉侵占遠航公司新台幣13億餘元,並藉由合庫遠航貸款案將樺福集團旗下公司逾22億元本息移轉給遠航等,依違反證交法、民用航空法等罪起訴張綱維,並求處重刑;案件移審後,北院裁定羈押。
台北地方法今天首次開庭,提訊張綱維,進行準備程序,張綱維對檢方起訴犯罪事實,僅承認偽造6.5億元的土地買賣契約書,以及擅自停航所涉刑責部分;張綱維說,希望法官詳細調查,給他公平審判及還他清白,他真的沒有犯罪動機,可能是觀念錯誤及誤觸法律。
張綱維庭上表示,本件與當年遠航掏空案不同,當年是上櫃公司,掏空是全體股東的錢,但本件他是遠航唯一投資人,情況完全不同,「我不是白痴啊,遠航哪有什麼東西好掏空」,沒必要掏空自己,當年他傾全力去救遠航,投入20億元資金,經重整後,使遠航起死回生,他無法接受檢方指控侵占、掏空及詐欺,他每晚輾轉難眠,黑髮變白髮。
張綱維說,別人做假財報,無非是騙其他投資人,但他是遠航唯一投資人,沒必要做假財報,當初重整每一筆帳都經法院指派重整團隊的律師、會計師等簽認,「相信沒有人掏空,還會把自己所有公司以及家人作連帶保證人,我怎麼可能故意把遠航搞垮」。
張綱維強調,遠航最後出問題跳票是因為大環境,觀光景氣非常差,又碰到疫情,虧損嚴重,民航局要他增加新機,他又被詐騙集團詐騙,現在搞到他20幾年的努力、心血、財富及名譽葬送在這裡。
辯護人表示,請求法院傳喚當年重整人蔡慧玲律師,並調取台北地方法院當年遠航重整的全卷,證明張綱維並無詐欺。
檢方表示,張綱維口口聲聲表示,傾力投入20億元,卻避談資金來源,是向民間高利貸借款等,且未交待104年完成重整後,為何隔年遠航立即暴增31億元應收關係人款項,以及22億元的長期負債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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