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葉男等3人借住陳女住處,卻涉嫌對陳女10歲大的女兒凌虐,除以線香燙傷、持針刺傷,還逼吃貓飼料,葉男胞弟還對女童強制猥褻,檢方偵辦後依強制等罪嫌將葉男等3人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30歲葉姓男子、葉男的妻子29歲賴女與葉男的胞弟25歲葉男,於民國107年8月間認識陳女後,葉男等3人便搬至陳女位於台中市承租的公寓同住。
葉男、葉妻與葉弟見陳女10歲的女兒年幼可欺,於108年9月間,趁陳女不在家期間,3人接連多次拉扯女童頭髮,並將頭部撞向牆面,造成木板隔間牆壁凹陷,使女童前額造成挫傷。
女童曾因嘔吐引發葉妻與葉弟不滿,分別持線香燙傷女童大腿、手臂,甚至輪流持針刺傷女童雙足,並輪流甩女童巴掌,造成女童四肢遭刺傷而有點狀傷口、雙頰挫傷。
此外,108年9月13日中秋節晚上,葉男要求女童半蹲、手提醬油,再由葉妻、葉男在女童身上放置椅子、棍子,葉男等3人再逼迫女童吃貓飼料、洋蔥、哇沙米等物,甚至半夜要女童交互蹲跳、原地跑步,並恐嚇若不照做就持棍棒毆打。
葉弟在108年9月29日上午,利用騎機車接送女童途中,要求女童坐機車前面,徒手隔著衣服摸女童下體,同日晚上則在住處,徒手摸女童下體隱私部位。
案經陳女接獲女童學校教師通報女童臉部有瘀青,才得知女兒遭葉男等3人凌虐,案經陳女報警處理及,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委由律師提出告訴。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據證人證詞、診斷證明、傷勢照片等證據,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傷害、恐嚇、強制、加重強制猥褻與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嫌,將葉男等3人起訴。(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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