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車主,被檢舉沒有停車禮讓走斑馬線過馬路的行人,收到紅單罰2千,但是檢舉照片顯示,行人站在對向車道斑馬線旁,和車子距離超過一個車道寬,警方再次檢視,也覺得這張紅單有疑慮,建議當事人申訴撤銷,打臉自家人。
民眾(非當事人):「是有點誇張,走在斑馬線的話,大概走到中間的話車都會讓,那麼遠的話應該還是OK的,因為行人他知道前面有車嘛,他就可能會迴避。」
事發地點是雲林斗六,莊敬路、利民街交叉路口,這路口沒有號誌,雙線大約10幾公尺寬,當時轎車開在莊敬路上,行人要走斑馬線穿越莊敬路,站在最旁邊的斑馬線上,雙方距離足足一個車道寬,從照片畫面看來,是機車騎士視角看到轎車沒有停車禮讓,附上照片檢舉。
這紅單被批評太扯了,引發議論,警方再次檢閱,也覺得這張紅單並不妥,打臉自家人。
斗六警分局副分局長李仁:「就我們從照片來看,明顯超過一個車道也超過3公尺,所以這個是有疑慮,我們在這邊呼籲當事人,可以向監理站來檢舉,我們會考慮針對這一件來撤銷。」
開單員警根據檢舉,沒有做好判斷就開單,引發議論後,也反省這張單開得不妥,警方又建議當事人申訴撤銷,苦主恐怕滿頭黑人問號,想問「是在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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