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間機械零件公司「新璉富」,日前遭法務部執行署調查發現,陳姓負責人,長期以非實際交易的發票,來虛報款項,藉此逃漏稅高達4400萬。甚至還營造脫產假象。新北執行署,調查事證明確,將他強制管收。
新北執行署人員:「那請把他帶到法警室。」
這名陳姓負責人,從民國90年開始,經營新璉富公司,用小聰明、躲避稅收,遭相關單位調查發現後,這金額竟高達4400萬,遲遲不肯清償。終於在這個月24日,新北分屬將他強制執行,送進管收所。
記者蘇憶歡:「陳姓負責人所登記的公司營業地址,其實是在新北市新莊,仁愛街這處民宅的四樓,但其實裡面,根本沒有人,反而他們的實際活動營業據點,則是在桃園新屋。」
就連營業據點,都不實登載,到底是在躲什麼。
根據了解,陳姓負責人長期以,非實際交易的公司發票,來虛報款項逃漏稅,再把這些錢,挪進私人和親友帳戶,3600多萬,通通進到自己口袋,藉此營造出,公司沒錢的假象、成功脫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主任執行官施淑琴:「我們也通知這位陳姓負責人,到分署來做一個相關,資金流向的說明,這位陳姓負責人他就講,對不起這時間太久我忘記了,我什麼都不清楚,有符合行政執行法第17條的一個,隱匿,處分公司資產的情事。」
還以為裝傻,就能逃過法律責任,由於陳姓負責人,是第一次被執行,強制管收只有3個月期限,隨時能清償千萬欠款,就能恢復自由之身。就像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一樣,欠稅1.2億,怎麼催,都說沒有錢,但聽到「管收」兩個字,兩個小時,就清償完畢,畢竟「管收所」狹小難耐,沒自由,加上天氣熱,恐怕不是那麼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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