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某間泳池25日發生戲水糾紛。新北瑞芳分局1名陳姓警官遭爆出,不滿被陌生男童踢水噴濺,氣得怒掐男童脖子往水裡壓,事件曝光後,引社會譁然。對此,陳警今(27)日發長文試圖還原真相。
有名網友在「爆怨公社」臉書社團爆料,指稱有名戴眼鏡男子25日在中壢某泳池兒童戲水區,用手掐著男童脖子,不停大喊「誰的小孩?誰的小孩?」並將小孩頭往水裡壓。PO文曝光後,引網友撻伐。
事後,眼鏡男遭起底是新北瑞芳分局的陳姓警官,對此,瑞芳分局表示,陳警是護子心切,事實真相尊重司法調查。而男童家長對陳警提出殺人未遂、傷害告訴,而陳警反告傷害、誣告等罪嫌。桃園警方偵詢後,將全案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陳警今在「爆料公社」臉書社團發千字文還原過程。陳男指出,該名陌生男童當日跑過來稱他和6歲兒子、3歲女兒講話很吵,他已回應不好意思並不吵,對方仍堅稱吵。
陳警透露,該男童隨後開始向其孩子潑水,雙方互潑,他也無理會,但男童拿出「長棍型」水槍開始噴自己子女,他見孩子不舒服表情,立即口頭制止,但對方卻拿水槍打其小孩。
陳警說,男童隨後又拿起浮板作勢丟他們,原以為僅是開玩笑,但卻連丟4次都被他擋下,告知男童不想和他玩了,怎料,男童又繼續丟浮板,甚至直接砸中其左眼,連忙嚴重告知對方,「真的不想跟你玩了,請你離開。」
陳警指出,才過10秒左右,男童再拿起水槍射擊其臉部,且3歲女兒也被射中眼睛且露出難受表情。看不下去才大喊,「你太過分了,你不要走,你的父母親到底在哪?」並攔住男童,多次大聲詢問週邊泳客,到底誰是其父母?
陳警解釋,在攔下男童時,在水中有一度重心不穩,造成男童全身進入水中大約1秒,但已立即將對方拉起,雖用手「提著」他的脖子,但力道有控制,不至於會成傷,因此對方診斷證明書上才會寫「自述外力導致之頸部擦傷」。
陳警說明,由於自己大喊才吸引其他泳客目光,且只看見其大聲呼喊,紛紛指責他欺負小孩,但該男童父母一直未現身,在沒有其他辦法的情況下,只能轉身回去安慰子女,並先帶其離開。
陳警透露,當日到游泳池大廳時,男童父親憤怒指控他想殺其兒,要告殺人未遂,可是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有在泳池照顧自己的兒子,更沒有目睹自己子女被欺負的過程,因此情緒確實出現失控狀況。
陳警指出,雙方到派出所後,自己的朋友為息事寧人介入調解,表明願意賠對方和解金,從2000元一直說到8000元,但男童父親都表示不願意,堅持要告他殺人未遂。此時對方已看過泳池監視器影像,但仍堅持其兒子是對的。因此陳警決定告對方誣告、傷害及強制罪。而未來男童雖不會成立罪名,但監護人會要附帶賠償責任。
陳警強調,想澄清的是自己身為警務人員,深知「知法守法」,絕不會欺負弱小,若泳池願意提供影帶,真相即可大白。事後自己也告訴孩子「不可以動手打人」,但也要記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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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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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防範要點:
◎以手臂去抵擋,尤其施暴者攻擊頭部時,更應以手臂保護頭部,因頭皮較不易驗出傷痕,而手臂比頭部容易驗出傷痕,以手臂保護頭部時,可以讓攻擊點落在手臂上。
◎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日後也可出庭作證。
◎現場錄音:如果有機會,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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