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業者會把老舊的車子掛上銷售資訊,停在車格裡,當成廣告車,在屏東自由路上就有4輛這樣的廣告車,業者一輛車一天繳20元,4輛車一個月只要花2千4,就能達到廣告效益,但長期占用車格,讓民眾抱怨就像路霸。
藍色小貨車上掛著售屋資訊,停在路邊車格內,擋風玻璃上夾了好幾張停車繳費單,不過仔細看,這輛車布滿灰塵、車輪爆胎,車窗玻璃破了,只用塑膠布遮蓋一半,往裡頭一瞧,一點都不誇張,數十張的繳費單散落在副駕駛座上,好幾張明顯泛黃,看的出來這輛車停在這已經有段時間了。
建商業者專找老舊的小貨車,掛上看板做廣告宣傳,在屏東自由路上就有4輛像這樣的廣告車,其中2輛甚至距離屏東縣政府不到10公尺,長期占據車格,民眾抱怨簡直就像路霸,不過像這樣的行為卻無法可管。
屏東縣政府交通科科長陳明昌:「目前是沒有違法的問題,大概是1個月左右,(業者)都會來繳一次(停車費)。」
原來因為這些車都有掛牌,也依法停在車格內,業者只要按時繳費,就沒有違法疑慮,對業者而言,一輛車一天需繳20元停車費,4輛車一個月,等於只要花2千4百元,就能達到廣告效益。
業者:「要動啊,怎麼沒有動,大概是2個禮拜會把(車子)移動一次。」
利用老舊車佔據車格做廣告,業者只要繳停車費,就能達到宣傳效果,對業者來說節省了廣告開銷,卻是苦了想停車的民眾,這些車格長期被占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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