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兩秒,有可能從汀洲路地下道,瞬間移動到建國高架嗎?這個疑問,來自一名收到兩張罰單的車主,今年五月,他先後收到兩張「沒打方向燈」的罰單,一張來自大安分局,一張來自中正二分局,因為罰單檢附的其中一張照片,只相隔兩秒,他覺得是不是一個違規受兩次罰,警方檢視影片後,確認違規在不同路段,而且也分屬不同轄區,開罰沒問題,如果民眾不服,可以打行政訴訟。
民眾認為罰單有爭議的地點,就在汀洲路南往北,銜接建國高架橋路段,道路以羅斯福路劃分,以北是大安分局管轄,以南是中正二分局的轄區。因為違規,駕駛收到兩張,各一千兩百元的罰單,難道警方開錯單嗎,求證之後,其實不是,第一次違規的罰單,警方檢附的照片有打黃色圈,證明違規事實,相隔一分鐘,距離大約五百公尺,第二次罰單的那張最大的照片,是證明駕駛在先前在什麼車道,有被清楚拍到車牌,證明後來上高架的違規車,就是白色賓士。
大安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簡宗瑋:「一般民眾收到紅單上面,它會有所謂的截圖,那我們會針對就是要清楚顯示,(駕駛)他的車號以及他的違規行為,我們來做一個截圖讓民眾知道,那民眾收到紅單之後,可能會認為這只有照片而已,事實上我們在舉發的時候,我們事實上都有影片。」
賓士車駕駛連續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看到兩張罰單檢附的照片,懷疑自己一個違規,受罰兩次,請求撤銷其中一張罰單,結果失敗,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不是烏龍罰單,證據都已留存,不甘心受罰同時,勸你也先改變開車習慣,免得又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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