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林一名37歲的男子,去年六月亂丟垃圾,被鄰居沈小姐檢舉,他竟然拿鐵棍打傷前來稽查的環保人員,還砸爛沈小姓的轎車,氣得縣長翁章梁說,公權力不容挑戰!結果,簡姓男子被依毀損、恐嚇罪,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沈小姐認為判決太輕了!她說,審判長先前就判殺鐵警案嫌犯無罪,讓人難以接受,她的案子一樣判得很離譜。
受害者沈小姐:「很恐怖,連警察也怕他!跟你車砸這樣要花8萬多就對了,對啊!已經1年了,有賠嗎?連跟你道歉都沒有,那如果砸到法官的車,我看他會判這樣嗎?」
拿出車子的維修單,沈小姐說,車被砸壞修理費8萬多元,對方一概不理,她還指控,從事大貨車駕駛的簡姓男子,動不動就拿鐵棍恐嚇或毆打鄰人,5年前,大學生房客曾檢舉他養的獒犬驚嚇鄰居,他一樣拿鋁棒要毆打學生,自己出面攔阻時被推倒受傷,檢舉的學生也擦傷,法官也他判拘役60天,可易科罰金。
她怒控法官判得太輕,還說此案的審判長,就是先前判殺害路警李承翰嫌犯無罪的審判長。
受害者沈小姐:「那如果孩子,砸到他家的親人就好啦,看會不會判無罪?難怪那孩子的親人會含冤吐血,你看他(李承翰)爸爸就是這樣死了。」
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沈小姐期盼,司法可以還被害者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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