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男子等人遭控利用蒙古籍油輪「北斗星號」,賣油給北韓船隻,台中地院一審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中,但多名遭限制出境的外籍船員,仍希望趕快讓他們回家。
邱姓男子等人被控經營「海上加油站」,以不實資料報關,卻利用油輪載運柴油至東海公海轉賣給不明船隻,並兩次轉賣給北韓船隻,台中地檢署民國107年11月展開偵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邱男等6人。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檢方提出聯合國的偵察機空拍照片中,於東海海域與北韓油輪轉運油料的船舶影像,無法認定是北斗星號,且經空拍北斗星號照片,與聯合國的偵察機空拍照片外型不一致。
案件偵辦期間,北斗星號被扣押在台中港,船上1名中國籍、1名緬甸籍船長與船員也被限制出境,另外2名緬甸籍船員也因船公司倒閉,身無分文回國。船隻外掛滿「司法不公、還我人權」等布條陳情,黃建威等人去年11月還曾到台中地院陳情。
黃建威表示,受案件影響,船員們已在船上住了1年8個月,且都沒領到薪水,因生活困難也無法回到家鄉,妻子甚至提出離婚要求,生病也沒辦法看醫生,希望台灣司法可以加快腳步,讓他們趕快回家。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行政庭長江德千表示,目前案件已上訴二審,承審法官正閱卷中,黃建威因不服台中地院限制出境、出海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雖一審無罪,但基於上訴後仍可能改判有罪,為保全證據仍有限制出境必要,待今年9月7日限制期滿,由合議庭作後續處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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