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間,新北市三峽發生行車糾紛,在場的七名男子看似要打架,目擊者連忙報警,有駕駛當時也被困住,看到員警到場,手裡還拿著槍,喝令所有人下車,受到很大的驚嚇,依照警政署用槍規範,有挑釁叫囂情勢比較混亂,警方都可以持槍警戒,而且當下槍口也沒對著任何人。
員警:「下車下車,下車。」
警方要求所有人下車盤查,民眾嚇壞了不知所措,沒想到員警這時亮出槍械。
員警:「先下來,先下來,先下來。」
晚間九點多,新北市鶯歌鶯桃路這處巷弄發生行車糾紛,警方調查,疑似前方車輛擋住了後方車輛,現場七個人起口角,加上晚間吵鬧聲特別大,附近居民擔心打起來,緊急報案,派出所第一時間,派了五名員警到場,就怕hold不住鬧事民眾,警方不敢大意,才會亮槍請駕駛和乘客下車釐清。
依照警政署發布的警察人員槍械規範,員警只要發現,有群眾挑釁叫囂情勢混亂,可以持槍警戒,而且槍口也沒有對著任何人。
三峽鳳鳴派出所副所長蘇偉聖:「因為到達現場之後,我們沒有啟動分局快打,發現之後有七個人,所以說我們掏槍,是為了警戒安全作為。」
警方事後釐清,路過駕駛並沒有涉案,趕緊讓他倒車離去,但晚間暗濛濛,不小心闖進巷弄,還被員警亮槍,想到這一刻,恐怕還是心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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