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三年前,一名男子程宇利用女友的臉書誘騙陳姓女模外拍,將她性侵殺害,棄屍在台北市南港一棟大樓,案發後還一度嫁禍給女友。法院一審認為他所犯之罪,非最兇殘的罪行,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法官依兩公約跟司法心裡鑑定,認為在高度監控之下可降低再犯,維持無期徒刑,對此死者父親說,案發至今程宇沒有悔意,認為這種人不應該留下來!
記者vs.被告程宇:「第二次逃死了,(一審咧嘴笑),這一次要不要笑,還是那個責怪你的女朋友嗎?」
27歲程宇,2017年時利用女友臉書誘騙陳姓女模外拍,趁機性侵,因為對方尖叫將人勒斃,再把遺體藏在大樓內。犯案後還用死者手機傳訊息給親友,營造活著假象,甚至盜刷卡買車票,被戳破後又嫁禍給女友。檢方起訴求處死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理由是手段並非最兇殘,上訴二審後,合議庭依兩公約跟司法心理鑑定,在高度外控監控下可以降低再犯,駁回上訴。
死者女模家屬:「他到目前一點悔意都沒有,這樣判太輕了一點,也沒有說他,唉,我們認為這種人,不應該再留下來,這樣下來我們根本是這樣煎熬,很痛苦,要再面對一次,你又再痛一次。」
兩度逃過死刑,程宇這回因為性侵殺害陳姓女模判處無期徒刑,另外,涉及性侵另外一名女模,判處4年,至於竊盜、偽造文書等等微罪,判處六個月不等,不得上訴。
高等法院發言人法官王屏夏:「(司法心理)鑑定的結論,在一個高度外控以及監督的環境中,仍然可以減少被告侵害他人的機會。」
一審宣判時,死者母親曾大罵判處一百個死刑也不夠,這回她沒有出庭聆聽宣判,民事部分法院一審判決,程宇必須賠償雙親1096萬元,雖然逃過死刑,但這筆錢會不會賠恐怕也是問題。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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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性侵防範要點:
◎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並立即求救;若遭限制行動,勿過
度刺激對方,千萬不要抵死反抗。
◎相信直覺!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
◎睡覺或盥洗時,門窗要上鎖。
◎避免與有酒醉、吸毒、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
◎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應立刻離開或制止。
◎如遭性侵,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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