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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命公車/肇事駕駛15年 有公共危險等前科


發佈時間:2009/06/08 12:0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這名肇事的司機陳進發,今年46歲,至少有15年的駕駛經驗,過去6年的行車紀錄,只有曾經因為擦撞自小客車賠了1萬元,此外並沒有其他的重大事故發生。不過警方卻發現,他有業務過失、公共危險等3項前科,同時還有患有糖尿病,必須吃藥控制。到底這起意外事怎麼發生,儘管駕駛供稱是閃車不及,不過警方採集司機的尿液和血液進行化驗,也調閱通聯記錄釐清責任。

向家屬表達歉意,願意負起一切的責任,這名肇事的陳姓駕駛,經過了一個晚上的偵訊,看起來神情十分疲憊。

肇事駕駛:「我道歉,我道歉。」記者:「你要對家屬怎麼交代?」肇事駕駛:「對不起,對不起。」記者:「會不會對不起死者家屬?」肇事駕駛:「有,有。」

怎麼發生如此嚴重的車禍意外,開車蛇行撞死2名婦人,又沒有踩煞車?陳姓司機供稱,當時為了躲避一台摩托車,才會發生意外;不過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當時公車前方並沒有摩托車,懷疑他沒有說實話。

這名陳姓司機今年46歲,民國84年進到台北市公車處,公車處轉型後,93年直接轉到大都會客運,至少有15年的大客車經驗,有一次肇事紀錄,不過他卻有多項前科記錄,民國77年過失傷害、95年公共危險,去年還涉及業務過失傷害。

前科記錄一推,怎麼還能擔任公車駕駛?客運業者明顯不符規定。由於陳姓駕駛有糖尿病的病史,必須每天按時吃藥,但是只會引發腹痛、嘔吐等副作用,只有在血糖過低的情形下,才可能會導致視覺障礙、頭暈。

是因為生病的關係,還是另有原因,警方已經採集陳姓駕駛的尿液、血液進行分析,同時也調閱他的通聯記錄,有沒有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釐清肇事原因。

#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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