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錢櫃大火案,今天傳喚錢櫃董事長練台生,訊後列為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公共危險、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被告,諭令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練台生離開台北地檢署時,大批媒體擁上拍攝並詢問錢櫃後續處理等問題,但練台生不發一語,上車後迅速離開。
台北市錢櫃KTV林森店26日發生火警,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傷。錢櫃事發後表示配合官方政策,並轉述練台生的說法,「要負起所有應負的責任」。
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偵辦,查出業者疑關閉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火警自動警報、緊急廣播和排煙等5大消防安全設備,當火警發生產生濃煙後,排煙設備在被關閉的情形下無法啟動排煙,造成嚴重傷亡。
檢警陸續約談錢櫃林森店的翁姓女經理、張姓女副理、陳姓男襄理及負責整修工程的黃姓男員工、王姓工頭等人到案,分別諭令新台幣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為釐清錢櫃林森店的消防安全設備狀況,以及管理維護情形,承辦檢察官上午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傳喚練台生說明。練台生同時也是承租該大樓的迪廣公司負責人。
據了解,練台生應訊時對大火造成人命傷亡,表達遺憾,對檢方訊問有問必答。經過2小時訊問,檢察官認定練台生涉犯職業安全衛生法、消防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公共危險等罪,諭令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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